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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

李鹏参加江西代表团审议时指出
2001-03-14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3月13日电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今天下午参加出席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江西代表团全体会议,听取代表们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江西代表团的舒惠国、卢秀珍、伍显硕、肖毅、钟八莲代表,分别就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依法监督和加强基层人大工作在会上发言。他们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表示赞成,对常委会的工作表示满意。在发言中,代表们介绍了自己在人大工作的经验和体会,就进一步做好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等工作提出建议。

在认真地听取代表们的发言后,李鹏表示,代表们对报告的赞许,是鞭策我们更好地开展人大工作,同时也提出了一些中肯的意见和建议,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改进。

李鹏说,江西是革命老区,改革开放以来有很大发展。广大干部群众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努力开拓,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十五”期间,要加紧农业调整,因地制宜发展地方经济,在现代化建设中做出新贡献。

李鹏强调,人大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要探索好开展各级人大工作的经验。要加快监督法的立法进程,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能够更好地开展监督工作。监督法立法工作已经列入了今年全国人大的立法计划。我们要抓紧工作,争取能早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李鹏指出,江西是个农业大省,粮食生产在全国占有重要的位置。今后,在保证粮食生产的同时,要抓住机遇,依靠科学技术,将市场与农户结合起来,探索出一条发展效益农业、实现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在农村改革中,要注意保证农村义务教育,提高人口素质。

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书记处书记曾庆红参加了江西代表团的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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